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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自建房:转让、出售与买卖的12条特别注意事项!
时间:2017-08-20来源:政商参考 阅读:10

居住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,就当下具体情况来看,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基本上包括自建房、商品房和保障房三大类。

如今,随着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,一方面是越来越多农村人选择到城里购买商品房居住,另一方面则是居高不下的城市商品房价格,生活成本的提高,各种城市病的涌现,造成不少人想回农村自建房。

如此一来,就必然造成农村自建房市场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需求诸如转让、出售与买卖自建房、宅基地等商品的交易活动也就频繁起来;由于这个市场并不像城市商品房市场那般发展成熟、法规健全,故而在农村自建房市场进行商品交易时,需要注意哪些问题,譬如:

什么是自建房?自建房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吗?自建房能够像商品房那样自由交易吗?自建房交易后如何保证后续的合法权益? 

这一系列问题,就由今天文章给大家回答清楚:

什么是自建房▼

自建房,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在个人或单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,单位或个人自己或雇佣他人自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。

显而易见,自建房主要包括个人自建房和单位或集体自建房两种类型,其中个人自建房是古往今来农村地区房屋建造的主流形式,而集体或单位自建房多出现在城镇地区,多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出资修建房屋提供给职工居住。
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无论是农村个人自建房还是单位或集体自建房,土地使用权都不归个人所有,而是归农村集体或单位集体所有,个人只有房屋使用权。


由此来看,农村自建房只是自建房领域的一种。

其实,除了以上两种主流的自建房形式,在我国一些小城市目前还残留一些个人自建房,这些少数部分的人的自建房,不像农村或城市里企事业单位一样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,他们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属个人。

农村自建房的建造

在农村地区,由于土地使用权并不属于个人,而是属于集体,因此,农民像要建造房屋的话也需要走一个基本的程序,尤其是对于想申请新的宅基地的居民来说这个程序可能要复杂一点。


首先,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来用于个人建造房屋,个人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一些条件:

①年满18岁、所申请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计划等;

②农村个人自建房用地原则是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或村里的闲置地,而少占良田等;

③申请个人宅基地还要走一些正常的程序,先向集体提出申请,然后提交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,通过后再发放选址意见书、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,最后房屋建成后就可以进一步去申请集体土地使用证。


自建房买卖注意事项 ▼

在大致了解了农村自建房与建造的一些基本常识后,下面就要重点了解一下,农村自建房转让、出售与买卖的一些事项:

一般来说,房屋要交易或出售必须具有两证,即房产证和个人土地使用证,具备了这两个证的房屋就可以像商品房那样在房屋市场上自由交易。

从这一点上来看,农村个人自建房严格来讲是不能像商品房那样自由交易的,最大限度只能在同村居民间转移房屋使用权;同理,企事业单位的集资自建房也只能在内部交易,最后,在一些小城镇的个人自建房由于拥有个人土地使用权,所以可以像商品房一样自由交易。

即便如此,但在具体的农村实践过程中,因我国法律规定,严禁买卖农村宅基地,而对于其上的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并没有明确规定,故而还是会有不少农村居民将自建房进行转让、出售,进而产生买卖交易。所以,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,对于农村自建房买卖双方来说,更应注意以下几点:

(一)农村自建房转让

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应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(同村人)的成员;

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;

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,是经过批准建造的,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;

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。

(二)农村自建房买卖

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。

如系共有房屋,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。

应提交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。

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: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、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。

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、并办理审批、过户等手续。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,并办理“宅基地证”或“集体土地使用证”的过户更名手续;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“房产证”的过户更名手续。

(三)农村自建房买卖额外注意事项

现下,农村自建房已成为一种流行趋势,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选择回家自建房。但是由于农村建房的面积一般都不大,楼层不高,因为造价低、工期短,专业的施工队不愿意接这种小工程。很多建房者只好找零散组成的施工队,因为缺乏专业性,也没有专业的监理人员,自建房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。

所以在进行农村自建房买卖时,买方更应额外注意以下四点事项

      ⑩ 建房者因法制意识淡薄,对自建房施工图纸和工程队的资质要审批这件事,都置若罔闻;故而买方应该核验这些手续、资质是否齐全、合法;

      一些建房者安全意识薄弱,搭建的脚架、扶手不稳固,特别是对受力重、易磨损的部位不随时检修加固,埋下了安全隐患。建房过程中偷工减料现象十分严重,有些新房砂浆中的水泥含量不足10%。房屋结构不合理,造成砖柱失稳。故而买方要慎重核验房屋质量;

      ⑫农村自建房规划存在一定漏洞,一些自建房不按规划建房,有的农民受以讹传讹的“风水”观念影响,将房屋建在山脚集雨地带,或谷口风道旁,一旦洪水暴发,灾难在所难免,故买房者也应仔细考量。


总而言之,对农村自建房的转让、出售与买卖,无论卖方,还是买方都应谨慎考虑,因农村自建房的买卖比较复杂,如果有必要,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专家、律师,问清楚农村自建房买卖应符合哪些条件,买卖时应注意哪些事项,也可以清楚地了解当地的情况。

这样,才能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。(文/图 墨小斗)


责任编辑:王文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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